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省级院检察长谈(上) : 深入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
时间:2023-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深入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



编者按

蓝图绘就催人奋进,使命在肩唯有笃行!结合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大检察官研讨班7月19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开班式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是新征程上全体检察人共同肩负的时代重任。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从“中国式”“现代化”两个维度准确理解认识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深刻内涵,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不断开创党的检察事业新局面。党的检察事业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中开拓创建、跨越发展,也必将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中走向未来。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抓实专业互通建设,持之以恒建强队伍、提升素能、练好内功。要深刻领悟“政贵有恒”的道理,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既要知重负重、知难克难,勇于破难题、解新题,又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确保党的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近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先后召开会议,研究具体举措,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新要求新部署上来,高质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此,本刊约请各省级检察院、解放军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检察长撰文,并择要刊发,敬请关注。


坚持政治统领 把握历史方位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首都现代化建设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雅频


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的要求上来,从五个方面着力,在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奋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首都现代化建设。


一是紧抓主题教育契机,深化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践创新。强化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政治引领,在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带动检察全局工作中,进一步正确认识和处理事关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若干重要关系,在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上,增强历史自信、保持战略定力、把握精神主动,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强化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政治保障,通过主题教育纵深推进检察机关自我革命,依靠党的领导破解检察发展难题,进一步发挥“思想要素”核心功能,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服务保障“国之大者”的首都实践。坚决维护首都安全稳定,聚焦“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部署要求,强化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的办案导向,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探索,发挥检察工作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中的结构要素功能。发挥北京检察在京津冀检察联动协作中的龙头作用,在完善联动协作制度体系、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大数据赋能检察等方面下功夫,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任务要求,落实以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等专业性检察力量支撑专门化检察监督措施;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最新政策要求,在推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中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始终站稳检察为民立场,深化首都检察版“接诉即办”实践,靶向涉法高频问题持续开展“小专项”监督,推动控告申诉信访由“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转变,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与时俱进探索创新人民群众实质性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制度机制,在法律执行和实施领域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着力推动检察工作法治化。不断提升推进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内在规律的认识,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理念现代化。以强化检察权的监督属性带动检察工作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强化检察履职的监督属性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依托三个重点领域专项检察监督,举纲张目抓好深化检察办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动检察履职向引导和疏导端溯源治理发力等具有标志性、基础性和重大牵引力的重点工作。


四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正确认识高质效办案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明确“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强化技术性辅助、穿透式审查、实质性监督,加强对深层次违法行为的个案监督、类案监督,把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价值感与获得感,作为更高发展阶段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方向性、趋势性特质来把握。统筹把握检察业务发展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强化辩证思维、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更加注重办案质效摆在突出位置,推进办案规模合理增长,防止简单以数量论英雄,推动检察业务发展的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相统一。以优化案件管理支撑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突出质量取胜价值取向,完善业务评价规则体系,坚持以评价指标系统化提升工作指导系统性。


五是突出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着力强化领导班子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强化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导向,完善人才“育选管用”制度机制,着力提升专业素能。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更多政策、资源向基层倾斜,着力在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上下功夫,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坚定信心 凝聚共识 担当实干

奋力走好天津检察工作现代化第一步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凤超


天津市检察机关深学细悟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把好开创新局的先机,珍惜当前宝贵的“干事出活期”,以更加积极的战略主动,紧盯重点、保持势头、攻坚克难,以“抢跑”的姿态、实干的精神,推动天津检察工作迈向全国第一队列。


一是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按照“全面把握、统筹推进、力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聚焦中心任务、主动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自觉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实绩。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领导示范导学、端正学风促学、政治巡察督学的“三学机制”,务求做到真学真悟,学出政治忠诚。求真务实开展调查研究,聚焦影响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用“六个必须坚持”观察思考问题,摸透情况,找实对策建议,在出精品、出实策上形成高质量调研产品。持续狠抓问题整改整治,创新制定党建、政务、业务和改革“三手册一汇编”,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一体推进建章立制。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第一批主题教育圆满收官,推动第一批和第二批有机衔接。


二是依法能动有效服务大局。深化与京冀检察机关思想协同、保障协同、服务协同、监督协同、基础能力协同,联合京冀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调研,成立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专班,着力构建全面化、实质化大协同格局,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认真贯彻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聚焦天津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抓实抓好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十项行动”。筹办“企业家法治会客厅”,与工商联一道发送《民营企业依法维权和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手册》,引领民营企业提升法治化经营水平,更好发挥法治护企、法治兴企作用。坚持“寓治理于办案之中”,运用“治理之眼”审视监督办案,以法定方式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构建社会治理联动机制,实现办案活动与治理活动有机统一。


三是以改革创新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外部营造环境、内部提升能力“两手抓”,完善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协作、“人大+检察”“审计+检察”等监督新模式,主动构建符合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的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加快实施《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促进实现观念变革、机制赋能、能力跃升,推动天津检察工作步入现代化发展轨道。完善以“达标率”和“贡献率”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绿色指标”体系,深化“治病式”案件管理模式,推动检察工作走绿色健康发展之路。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进一步树牢司法办案“三性统一”的司法理念,引领和规范法律监督工作。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刑事检察工作,准确把握刑事政策,统筹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运用“善意监督”理念和监督智慧,努力使刑事检察工作焕发新面貌。民事检察工作重在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能力,时刻防止滥用监督权力。行政检察工作重在坚持“强化、统筹、高质效”的总体要求,确保规范有序推进。“强化”就是敢于监督、有力监督,对发现的违法情形敢于动真碰硬开展监督;“统筹”就是在切实履行好行政诉讼监督这一基本职能的同时,积极稳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高质效”就是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标准,精准办理每一起案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在突出“精准性”和“规范性”,运用好“善意监督、合作监督”理念,提高监督质效。


四是锻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四铁”检察队伍。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这一铁的信念,持续开展忠诚教育,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挺起“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这一铁的脊梁,弘扬“勇于担当、百折不挠”的法律监督精神。练就“堪当时代重任的过硬本领”这一铁的肩膀,大力实施“壮苗工程”和检察人员素能提升三年规划,探索建立全市检察系统一体化全周期干部选育管用新机制,打造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精良的检察人才队伍。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推进,建好用好干警政治素质档案,持续强化“政治制度执行年”建设,把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三不腐”机制、“三个规定”等抓实抓细,真正实现制度治检、依规治检。


拉高标杆 奋勇争先

开创河北检察工作新局面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董开军


河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将以“敢于同先进比高下,在横向比较中拿高分”的精气神,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


一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坚决筑牢首都“护城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严惩妨害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等犯罪,依法办理涉及纾解来冀企业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加强白洋淀等重点区域司法保护。持续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活动,围绕“四个领域”“八个一批”,运用法治力量推动解决生态顽疾,打造河北公益诉讼检察“金名片”。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规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把依法平等保护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立足法律监督主体框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大检察”是检察工作基本盘,必须坚持巩固深化。刑事检察应当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与严的界限,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主动融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刑事诉讼全链条监督。民事检察应当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充分履职。研究解决量少质弱问题,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监督案源不足问题,扩大办案规模。聚焦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等领域,严惩虚假诉讼。行政检察应当更加注重实体公正持续做实。强化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解决“程序空转”问题。探索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应当精准规范做到依法有效。突出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办“凑数案”“勾兑案”“越权案”。


三是突出抓好法律监督主导性指标,高质效办好各类案件。最高检确定的46项考核指标,是十分必要和有针对性的,应当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分析考核指标的不同层次、效用,结合工作实际,河北省检察机关进一步确定了其中的主导性指标,坚持抓主导性指标与压实重点任务相统一,抓重点、重点抓,作为做好业务工作的基本标志、主要杠杆、有力抓手,努力推动监督办案规模有效提升,质量得到相应保证。


四是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全面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全方位推进河北数字检察。坚持业务主导,“四大检察”属性不同,应各有侧重。批捕起诉等办案流程加强智能辅助;对于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推动解决线索来源渠道狭窄问题,通过大数据智能化手段便利群众举报、申诉;公益诉讼检察注重广泛高效获取公开数据,转化为案件线索。坚持数据整合,重点用好用足办案数据、信访数据等检察自身数据,政法协同办案平台等其他政法机关数据,“12345市长热线”“12369环保热线”、互联网及自媒体信息等外部公开数据。坚持技术支撑,业务部门提需求,信息技术部门开发工具、搭建平台,实现办案语言、数字语言互相转化。坚持重在应用,加快建成全省统一的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注重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辅助取证,优化创建监督模型,不断拓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场景。


五是深刻把握检察侦查对加强法律监督的重大意义,推动办案规模质量双提升。把检察侦查作为一项战略性、支撑性工作。组建机构、调配人员、强化保障。尽快完成省市两级检察院侦查机构专设,加强侦查员引进培养,做好办案区建设、侦查装备配备等基础工作。完善机制、加强指导、凝聚合力。深化内部联动,上级检察院应领办、参办、督办,各部门办案中注重发现相关线索并及时移送;加强外部衔接,健全与纪检监察、执法司法等单位协调会商、线索移送等机制。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协调推进。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动真格,聚焦假立功、违规“减假暂”、民事虚假诉讼等加大立案力度;行使机动侦查权求突破,探索办理具有引领意义的案件,把职能激活;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做实功,更加注重运用查封、鉴定等措施,有针对性地收集固定补强证据。


六是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打造堪当法律监督重任的队伍。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学促干,抓实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提升专业化能力,加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

奋力推动山西检察事业迈上新的更高台阶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杨景海


山西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切实用好“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这一方法论,着力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中谱写山西检察事业新篇章。


一、坚持守正创新,确保党的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要深刻理解守正与创新的辩证关系,正确把握守正基础上的创新、创新为了更好地守正之间的关系,既稳字当头,又稳中求进,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


一是始终坚守政治立场、人民立场和法治立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公平正义三者内在统一于检察履职,是检察工作的本和源、根和魂。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做实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永葆检察机关绝对忠诚的政治底色。牢记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人民”二字,扎实开展“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行动”,用心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工作。牢记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时刻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二是与时俱进推动检察改革。新一轮检察改革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工作部署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主题,体现了守正基础上的创新。要认真贯彻执行《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统筹推进六大制度体系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向改革要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通过改革更加强化党的绝对领导、更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二、坚持巩固深化,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持巩固深化,就是要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一是着力在巩固中深化。“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首先要聚焦各自履职要求深挖“专业槽”。刑事检察要聚焦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着力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在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适用国家法律过程中真正承担主导责任。民事检察要聚焦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着力解决不专、不会的问题,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行政检察要聚焦行政诉讼全流程监督,着力解决不敢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并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检察要统筹用好“诉前”和“诉”两种方式,着力增强精准性、规范性,为推进立法提供更加有力的实践支撑。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能,要统筹加强队伍、机构、机制建设,加大力度、务必搞准。


二是不断在深化中巩固。检察一体,要求有分也有合。要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中强化监督职能,凝聚监督力量,破解监督难题。要依法充分履行侦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检察基本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的根本支撑。要完善纵向一体、横向一体、跨区域一体检察履职机制,以精准监督、跟进监督、接续监督的“组合拳”推动实现刚性监督。要有高站位、大格局,联合其他机关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的协同机制,在配合、制约、协同中形成工作合力。要树立数字检察战略思维,统筹推进信息化、数据化、应用化等工作,切实用数字检察成果赋能、革新法律监督,推动从量变走向质变。


三、坚持完善提升,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完善提升,就是要完善优化检察管理机制,提升队伍能力素养,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优化完善检察管理。案件管理的主要目的促进高质效办案,不能把手段当成目的,不能有“数据冲动”。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要求,同步采取看数据、看案例、看经验、看荣誉“四看”标准,正确处理好数据、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关系,整体、系统地评价办案质效,引导检察人员切实将“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面。


二是不断提升队伍素养。当前检察队伍的主要问题是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职业素养不适应、跟不上。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着力增强检察人员的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全面实施铁军工程建设,广泛开展大培训、大比武、大练兵活动,狠抓“351”人才培养。持之以恒加强全面从严治检,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切实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筑牢廉洁从检、公正司法的防火墙。


坚持“四个强化”

深入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永君


内蒙古检察机关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检察官研讨班的部署要求上来,把牢“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核心,紧紧围绕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用实干担当为现代化内蒙古建设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一、强化政治建设,让忠诚核心的政治底色更加鲜明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个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政治底色打造得更加鲜明。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统一起来,坚决做到上不碰政治红线,下不踩法治底线。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自觉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深化检察调研,加强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切实破解工作发展难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完善“建立台账—督办落实—抽查检查—定期报告—跟踪问效”全链条机制,确保重要政治要求、重大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二、强化精准服务,助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推进发展、保障善治,切实把“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落实到服务发展、司法为民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枉不纵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筑牢安全稳定屏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督促企业和主管部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末端惩治向源头防范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统一行动”,更大力度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推进“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把外通俄蒙的19个口岸连为一体,在打击犯罪、保护生态、服务企业、司法协助、对外交流等方面协同发力、综合保护,服务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做实能感受可体验的检察为民。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开展山林、河湖、草原“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形成生态保护合力。


三、强化改革创新,实现监督办案更高质效


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目标,加快推进各项工作改革、创新、提升。下大气力解决民事检察“不专”“不会”、行政检察“不敢”“不力”、公益诉讼检察“不精”、检察侦查“不强”等问题。针对无罪判决率、免处刑罚率、撤回起诉率高,监督立案率、抗诉采纳率低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刑事检察“三高两低”问题治理统一行动。针对民事裁判监督率、提抗案件采纳率、抗诉改变率低,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少,有影响的工作亮点少等问题,深入开展民事检察“三低两少”问题治理统一行动。针对行政检察“有高原无高峰”问题,认真开展“行政检察打造精品”统一行动。特别是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全面、综合、科学评价监督办案,使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纵深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积极建设应用数字监督模型,赋能法律监督。


四、强化素质能力,推动检察队伍更优履职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优良作风,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学习和工作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争先晋位的精气神。大力推进“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全员全年全科“三全式”培训和真案真庭真人“三真式”实训,提高专业本领。完善本地化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检察人员实干争先。持续推进“系统集成提升工程”,落实从优待检措施。“抓两头、带中间”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协调推进跨行政区划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数年来制约铁路检察院发展难题。持续抓好“决策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推广院级检察官联席会,提高业务决策能力。强调院领导带头办案,随时感悟工作冷暖变化。提高检察理论研究能力,从规律层面理智推进实务工作健康开展。


推动检察侦查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高 鑫


辽宁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按照应勇检察长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侦查重在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等工作要求,以站稳站高、做大做强为努力方向,完善工作方法手段,推动检察侦查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并以此为牵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


一是侦查工作格局的构建。回顾既往工作经验,侦查工作之所以得到全面加强,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各相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要将这些有益经验通过制度机制的形式予以固化,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检察一体、各方支持、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一,深刻把握检察侦查工作的政治使命,不断完善侦查工作中党的领导制度机制,主动及时向党委及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争取支持和指导,将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侦查办案的实际效能。


第二,深刻认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决议》的重要意义,站在对党和人民尽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高度,抓好配套制度设计和具体工作推进,有序推动检察侦查工作高质量开展、专业化发展。


第三,检察一体化既是纵向一体化,又是横向一体化,还应当是综合一体化,即在纵向上突出多层级统筹,通过交办、提办、领办、督办等形式,实现不同层级检察机关接续接力行使检察权;在横向上突出多主体协同,实现“四大检察”线索移交常态化、协同办理规范化、资源配备高效化、工作机制长效化;综合一体化要求围绕检察侦查这个履职重点,完善一体融合的办案机制,在形成有机整体的基础上产生倍增效应、提升综合效能。


第四,不仅争取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支持,还要积极争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从“内圈”到“外圈”,画好同心圆,凝聚最大合力。


第五,做实群众参与,通过释法说理、组织参观庭审、公开听证等形式,让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界群众更直观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拓宽沟通渠道,实现“监而促督”。


二是侦查手段的完善。一方面,是基本手段,包括直接侦查权、机动侦查权、补充侦查权、调查核实权这四项权力,它们的行使应当是分层次、阶梯式的。第一层次是直接侦查权的行使,这是侦查工作的核心、主责主业,要用足用好,夯实立足的根基。第二层次是机动侦查权,应严格把握“个案上的及时介入和适时监督”的功能定位,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争取办理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典型案件。第三层次是补充侦查权与调查核实权,可探索由侦查部门集中行使或者配合主办检察官行使,打通线索流转渠道,协同解决刑事、民事、行政责任追究问题。未来,可以监督性为中心,探索建立四项权力衔接配合机制,推动检察侦查权向阶层式、专业化和混合型的法律监督体系发展。另一方面,是辅助手段,即以大数据赋能侦查问题,在政法系统内部,推动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打破与其他政法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加快推动与工商、税务、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数据共享,打造智能化大数据应用平台,以科技赋能提升办案效率,促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


三是侦查方法论的发展。坚持发展完善既有工作方法路径,推动实践与理论的良性互动,实现检察侦查工作的知行合一。比如,“复查支持侦查、查人推动纠案、监督维护公正”的工作方法,涵盖“案件评查、开展侦查、同步纠错”三个环节,要实现三个环节的有机衔接、高效配合,深化接续监督、全面纠错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又如,与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互涉案件时采取的“分立、共查、合诉、同处”办案模式,以及与公安机关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恶案件时采取的“双专班”工作模式,都是非常成形的工作方法,需要结合实践进一步完善,做到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充分凝聚工作合力。


四是侦查队伍的建设。首先,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定向遴选招录侦查专业人才制度,抓好侦查人才库建设应用,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其次,探索将司法警察与职务犯罪侦查力量进行整合,健全组织严密、纪律严格、一体联动的独立侦查机构。再次,推动“检学研”一体发力,强化个案指导、类案分析以及典型案例的培育。夯实数据化这个数字检察的“根系”,提高数字能力,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强政治 促监督 提质效 重实干

奋力推进新时代吉林检察工作现代化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尹伊君


吉林省检察机关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吉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锚定大检察官研讨班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务实功、求实效,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的进程中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是擦亮政治底色,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结合起来,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成为吉林检察人员最鲜明的政治品格,成为吉林检察机关最鲜明的政治底色。在检察履职中,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流程、各环节加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刚性”和“韧性”,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司法实践,切实肩负起建设平安吉林、法治吉林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吉林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以检察力量帮助民营企业去疴除弊、完善治理。充分发挥长春智慧法务区平台优势,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稳步、规范向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深化信访化解、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检察保护等工作,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聚焦基本格局,依法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大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框架,也是进一步创新发展的基本盘。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务实举措。要立足吉林实际,在推动刑事检察实现提质增效、民事检察实现有力监督、行政检察实现强化履职、公益诉讼检察实现精准规范上出实招、下功夫。刑事检察要加强“两项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深化侦查协作配合机制,完善领导会商、人员协作、跟进监督等举措。民事检察要强化全流程监督,深入挖掘新的监督增长点,同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以提升素能和智慧借助为手段努力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要强化联动履职,规范审慎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切实落实好双向衔接。公益诉讼检察要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着力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敢于发挥“诉”的作用,努力办理更多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


三是坚守价值追求,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最高检党组鲜明提出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要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摒弃“唯数量”“唯规模”“唯排名”等惯性思维,正确理解和把握最高检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背后彰显的司法理念、司法价值、司法规律,立足吉林检察办案实际,以更加注重质量为核心,统筹兼顾“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科学研究并使用好本地化评价指标,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发挥指标发现问题、指导办案、服务决策的作用。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入落实《吉林省检察机关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三年规划》,引导检察人员建立数字理念、培养数字思维,善于运用数据发现和解决监督、管理、服务中的各类问题,把握好数字检察的大局性、职权行使的界限性、应用模型的实用性,以数字赋能检察工作,促进办案公正、管理科学、服务精准。


四是锻造实践品格,建设一支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要深入落实最高检打造检察铁军的要求,狠抓政治、素能、廉政、基层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在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基础上,加强对下指导,实现两批次有序衔接。全面强化素能培养、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政策运用能力,做到既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全面从严管理,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狠抓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警示教育、风险防控,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制度机制落到实处。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深化各项检察改革,狠抓先进典型,开展“第一方阵”示范基层院建设,切实推动基层检察工作整体提升。


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诠释法治担当展现检察作为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永志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在实体上确保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更优的检察业绩助推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取得新进步、实现新突破。


一、擦亮底色,不断夯实检察履职根基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持续筑牢检察机关思想政治高地。坚持“从法治上着力”,深刻领悟法律条文蕴含的法治精神,自觉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把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从检察上着手”,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大力开展政治、业务培训,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能力,切实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检察履职保障。


二、深化认识,充分发挥理念引领作用


务必严格公正司法,深入解读新时代检察理念,做实层层传导,时刻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精准适用法律法规,统筹法理情,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务必依法能动履职,主动融入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全力保安全、护稳定,优环境、促发展,解民忧、惠民生,强监督、提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以更高水平监督办案引领法治进步、捍卫公平正义。务必树立正确政绩观,遵循司法规律,统筹好“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更加注重全面评价、整体评价、组合评价和实绩评价,准确反映监督办案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三、夯实基础,着力推进办案机制建设


聚焦“优化”不断加强刑事检察,持续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发挥审前过滤、指控犯罪证明等作用,担负起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主要责任;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既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又办好疑难复杂的“大案”。推进检察侦查机构、队伍专业化建设,凝聚一体化办案合力。聚焦“有效”不断加强民事检察,适应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健全一体化工作机制,省市两级检察院以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为重点,基层检察院以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为重点,形成分工负责、各有侧重的工作格局。聚焦“有力”不断加强行政检察,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完善上下级检察院各有侧重、上下联动、一体履职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聚焦“精准规范”不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健全完善协同保护、跨区划合作机制,探索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推广第三方评估、宣告送达等机制,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敢于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让公益诉讼效果“看得见”。


四、把握关键,持续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


加强案件办理过程管控,健全办案全流程业务管控体系,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智能监控为主、人工监控为辅的流程监控机制,重点案件精细化评查与普通案件信息化评查相结合的质量评查机制,不断以案件管理高质效促进案件办理高质效。加强案件办理把关,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用好检察官联席会议办案辅助、检察委员会集体决策和请示报告、对下办案指导等机制,切实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加强案件办理外部监督,定期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开展检察听证,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以公开促公正。


五、找准切口,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


注重法律监督应用模型的开发运用,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持、重在应用”,积极培育一批大数据监督典型案例,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变,向系统治理延伸,以大数据监督更好服务高质效办案。注重内部数据整合应用,深入挖掘业务数据,加强统筹利用,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发案趋势和办案规律,做实数据的汇聚、整合、管理和应用。注重外部数据共享共用,以案件办理为依托,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推动数据平台整合,打通大数据监督的源头活水。


以上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 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 勇


此次大检察官研讨班全面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理念、政策取向和具体举措,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系统性、针对性,是检察工作固根本、管长期的“总路线图”“总施工图”。上海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认真对标对表各项部署,不作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好,创造性地落实好,牢记“没有高质量发展,就谈不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力推动上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要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鲜明政治底色,为上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塑魂。传承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红色基因,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紧扣超大城市安全特点,更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保持“严”的震慑力度,又发挥“宽”的教育作用,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深化检调对接机制,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围绕上海强化“四大功能”、发展“五型经济”等部署,常态化开展“挂案”清理,深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加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力度等,持续优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综合用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检察听证等机制,探索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检察路径,加强检察建议统筹集约和跟踪问效,助推城市治理现代化。


二要努力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走在前列,为上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固本。刑事检察要守牢“基本盘”,以出台《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做优批捕、起诉、侦查、诉讼监督等基本职能,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民事检察要总结提炼“清单式”监督,促进能力提升,集中精锐力量办好“首案”、边办边研、制定指引,对虚假诉讼加大专门监督和协同治理力度,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要继续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础,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刑双向衔接等为“增长点”,创新用好行政检察监督协调机制,以“融入式”监督促进“穿透式”监督。公益诉讼检察要结合超大城市公益保护“上海模式”,办理更多“标准之诉、制度之诉”,引领诉源治理,推动立法完善。检察侦查要坚持补强力量与内部挖潜相结合,严格把关、稳妥探索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用准用活自行补充侦查,不断提升侦查能力和质效。


三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上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立标。以更高标准严格依法履职,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正确理解、科学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异常指标复核分析力度,进一步深化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检务督察、院部领导监督管理、司法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加快数字检察赋能,紧密结合办案所需和技术所长,加快全流程全息在线办案体系建设,开发更有示范性、影响力的法律监督模型,充分发挥大数据“杠杆”作用。


四要以检察一体化为牵引扎实推进新一轮检察改革,为上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定锚。纵向上,厘清三级检察院职责定位,推进职责清晰的政治建设机制,建立各有侧重的业务质效管理机制,健全外部协调、内部均衡的集中管辖机制,完善上下贯通、协同培养的队伍建设制度。横向上,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线索共享、监管聚合,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等综合履职,健全分类管理、有序交流的人力保障机制。同时做好人员、财物、数字检察战略实施等方面的一体化检察保障。


五要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为上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基。持续加强和改进政治建设,深化政治业务融合、政治素质考察等机制,推动两批主题教育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全市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好干部队伍全面调研成果,动态优化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完善“四大检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政治督察、派驻监督、案件评查、督查检查等有机联动,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化落实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82项措施”,结合督查式调研及“回头看”整改等工作,为基层排忧解难,促基层创先争优,把基层基础建得更牢。


奋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

护航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石时态


江苏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检察官研讨班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检察官研讨班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奋力以江苏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一是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拥护”的政治高度,牢牢把握“走在前、做示范”重大定位,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持“严”的震慑力度,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全面推行九类常见黑恶犯罪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同时发挥好“宽”的感化作用,增进社会和谐。能动履职护航发展,对标“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积极在服务科技自立自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现代化、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等方面展现检察担当。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开展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及回复“双向评选”,更好发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重要作用。


二是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当前主题教育正处于集中攻坚期、收官冲刺期,更要一鼓作气、敬终如始、打好“收官战”。要在理论学习上下真功,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第一时间跟进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调查研究上出实招,在前阶段调研基础上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持续跟踪督办。在推动发展上求实效,办好省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的护薪行动、噪声污染专项整治等10件为民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检视整改上见真章,紧盯“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突出问题,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用检视整改的实效展示主题教育成果。


三是补齐短板、锻造长板,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深化做优刑事检察,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制定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意见,进一步深化“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机制,更好发挥“派驻”基础作用、“巡回”利剑作用。有效加强民事检察,建立虚假诉讼监督协作机制,加强民事检察人才库建设,不断扩宽监督广度深度。有力做实行政检察,健全重大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报告协调机制,探索督促行政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制度、完善纠正行政违法类检察建议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加大法定领域办案力度,持续推进长江岸线生态环境保护、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管理等重点案件办理,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做强检察侦查,统筹加强专业机构建设,组织编写14个罪名侦查实务指引,推动侦查工作规范开展。


四是注重质效、狠抓办案,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司法办案上“求公正”,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案件管理上“重科学”,学好用好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注重全面评价、整体评价、组合评价、实绩评价。在自我监督上“担责任”,完善违法违规办案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办案风险点防范监督,确保有权必有责、放权不放任。在数字检察上“强应用”,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动执法司法数据共享共用,加快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应用,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


五是求真务实、担当实干,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铁军。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提出的重大责任,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突出加强政治建设,积极打造党建特色工作品牌,持续抓好政治督察巡察,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培育高素质专业队伍,研究制定检察人才发展规划,完善年轻干部成长成才和选拔使用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新动能。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抓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推动纪律作风持续向好。夯实筑牢基层基础,深化“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广泛开展“我为基层办实事”活动。


循迹溯源 守正创新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林贻影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奋力推进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循迹溯源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经过深入调研和系统谋划,作出“八八战略”决策部署,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其中,在省域层面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建设的先行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高度重视检察工作,提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期望要求,对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这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浙江萌发与实践的重要内容,也为做好检察工作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思想理论之源。浙江省检察机关要以“抓实主题教育,提升政治能力”为牵引,深化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活动,切实把主题教育引向深入。


二、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浙江省检察机关要坚决立足“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浙江“八八战略”“浦江经验”以及“千村整治、万村示范”工程作出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聚焦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着力完善维护稳定、护航发展、深化为民、助力基层治理的检察工作机制。当前,最关键是立足检察职能,以法治之力更好统筹安全和发展。


一是全力保障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持续强化依法履职,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始终做到严惩严重犯罪毫不动摇,聚焦排查化解检察环节风险隐患,竭尽全力做好法治护航亚运会亚残运会各项工作。


二是聚焦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规范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涉企刑事“挂案”清理、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惩治等系列举措,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针对执法司法权持续下沉、新情况新问题率先显现等基层法治建设的强烈需求,探索发展检察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检察实践路径,稳实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立足浙江现有乡镇(街道)检察室下沉一线的有利条件,紧扣检察主责主业,促进有编制、有场地、有工作基础的检察室规范发展,依法履行“案件办理、矛盾化解、服务群众”三项基本职能,强化基层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提升定分止争、为民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的工作质效。


三、深入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高质效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浙江省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守正的根本、创新的实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立足职能定位,紧扣履职办案,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奋力开创浙江检察工作新局面。围绕敢于监督,不断强化政治站位、法治思维和检察担当,敢于直面影响司法公平正义、严重损害法治权威的突出问题。聚焦“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一主题,持续推进刑事诉讼监督、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公益诉讼可诉性等重点工作,加强精准监督、刚性监督。围绕善于监督,有效运用政治保障、法治方法和检察智慧,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势,以诉源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社会治理。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和政府支持,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注重监督方式方法,以业务主导为原则、机制完善为保障、类案监督为重点、数字赋能为手段,跟进监督解决一批普遍性、倾向性、深层次问题,提升检察履职质效。围绕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切实彰显政治品格、法治要求和检察自觉,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监督,确保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各类办案主体在行使检察权过程中“不越位、不缺位”。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重点突出履职能力建设,实现履职能力水平和法律监督质效的双向促进。


(全文见《人民检察》2023年第15期)



浑检新闻   更多>>
·送法进校园,共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检察护企丨浑江区人民检察多举措开...
·检察开放日丨法治守护半边天 携手建...
·普法宣传进社区 国家安全入民心
·安全教育周:打出履职“组合拳” ...
检察文化   更多>>
·新时代检察文化概念解析
·【生态检察故事汇】采伐林木非小事...
·【生态检察故事汇】办好“小案”?...
·倪萍我看.检察官看《第二十条》
·黑市里,每一只斑海豹都被明码标价...
以案说法   更多>>
·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
·吉林1例!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
·女会计贪污千万余元公款,只为打赏...
·案“鉴”|出借手机拨打电话即可赚...
·今晚开讲!CCTV-12 《检察官说案》
版权所有: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北安大街 邮编:1343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访问量:AmazingCounters.com